哈爾濱承裝修試交流負載測定儀
*條 為規范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及審查,
依據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電監會令第28 號)以及電力行業有關標準,結合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管 理和電力施工市場實際,制定本條件。
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承裝(修、 |
可證的申請、變更、延續等許可事項。承裝(修、 |
試)電力設施企 |
試)電力設施許 |
業在施工經營過程中,應當根據國家標準、電力安全生產等法規要 求,按照工程實際需要配備與施工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機具設備。
第三條.各等級承裝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,桿塔組立和架線設備,絕緣油、氣 施工設備,壓接、焊接和切割設備,測量、試驗及動力設備。(詳 見附件1)
第四條 各等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 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,線路維修施工設備,絕緣油、氣魂 工設備,壓接、焊接和切割設備,測量、試驗及動力設備。(詳見 附件2)
第五條 各等級承試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
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高壓發生設備,電氣測量儀器,絕緣油、氣試 驗儀器,常用儀器儀表。(詳見附件3)
第六條 條件中要求的各項施工機具設備應為承裝(修、試) 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人自有,不得租賃或借用機具設備申請許可。
哈爾濱承裝修試交流負載測定儀
1、新裝UPS設備的工程驗收時,檢測UPS設備的輸出功率及蓄電池能否達到設計的要求。
2、UPS、開關電源設備日常維護及例行檢測
3、用戶可根據性能參數、檢測要求,設定調整放電功率、設定放電時間、定時時間(到時間后自動斷開負載)、電腦遠程操作(選配功能)。
4、功率、電壓、電流等數值參數一目了然。
5、所有高效能電熱元件均符合UL安全規格。
6、具有風扇故障檢測、過熱自動保護功能,具有并機功能(選配功能)。
7、可多部并聯放電,以適應大電流放電的場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