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物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項目合作
處理方法:酸堿中和法、絮凝沉淀法、氧化還原沉淀法、活性炭吸附法;
(1)實驗室廢水處理裝置由廢水收集均質箱、廢水酸堿調節單元、廢水絮凝沉淀處理單元和氧化還原處理單元、活性碳吸附單元等構成;
(2)用于實驗室等小排量含病菌、有機、無機物的廢水凈化處理;產品具有技術*、自動化程度高、無需專人職守、處理效果好、占地面積小、操作管理方便等優點;
(2)經過處理后廢水達到廢水綜合排放標準【GB8978-1996】中的三級標準,處理后的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;
生物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項目合作
生物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適用于:
■ 高等院校:生命*、化工學院、材料學院、環境學院、食品學院、醫學院、農學院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科研院所:研究院、研究所、測試中心、檢驗中心等在研究過程中所產生的實驗室廢水;
■ 疾控中心:理化檢驗、微生物、PCR、P2、P3、P4 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畜牧獸醫:動物防疫、病原微生物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藥品檢驗:化學室、藥品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
■ 中心血站:檢測實驗室、中心實驗室、質控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產品質檢:食品分析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環境監測:水分析室、痕量分析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農業技術中心:化學室、藥物殘留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醫院體檢中心:理化室、檢驗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檢驗*:保健中心、技術中心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生物制藥:理化分析、質檢室、實驗室等所產生的廢水;
■ 油田石化:采油廠、煉油廠、環境監測站等中心化驗室所產生的廢水;
■ 企 業:中心實驗室、質檢室、化驗室等實驗室所產生的廢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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